城镇居民医保实现全覆盖!力争年内参保人达51万
2008-5-28 21:54:35 来源: 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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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9月份我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至今,我市4个县市区先期启动开展试点工作。今年4月25日和5月4日,我市岱岳区、东平县也相继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至此,我市已经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加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我市已经实现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全覆盖。
作为国务院首批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城市之一,2007年9月底,我市出台《泰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连续两年成为市委市政府为民要办的12件实事之一。
按照要求,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开始,我市先期启动了4个县市区,包括泰城城区、新泰市、肥城市和宁阳县。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统计,截至目前,4个县市区参保人数已经超过24.3万人,参保率达到60%。收缴医疗保险费4301万元。其中个人缴费2413.4万元,财政补助1887.6万元。享受医保待遇的达1279人次,支付医疗保险待遇294.1万元,医疗费报销比例平均50%以上,保障了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欢迎。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了2008年全市新增参保人数310200人的目标,其中泰城城区64000人、岱岳区38500人、新泰市58800人、肥城市59400人、宁阳县47500人、东平县42000人,并力争年内参保率达到85%以上。加上去年完成的全市参保人数,确保今年年底,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达到51万人以上。
其中老年人106700人,参保率98%;未成年人163366人,参保率95%;成年人241923人,参保率75%。上述各类居民中的低保、重残人员23040人,参保率达到100%。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我市还将居民医保扩面任务纳入对党委、政府年度考核的内容,定期调度督察,确保让更多人受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记者 刘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