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领导统一调配 泰安规范抗震救灾捐赠工作
2008-5-31 8:43:13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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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29日,泰安市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发规范捐赠活动和捐赠款物有关要求的通知。
通知要求,泰安区域内单位的捐赠资金、物品统一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受理,实行“一口捐赠,一口对外,统一统计,统一上报”。捐赠资金要统一缴纳至市及各县(市、区)救灾财政专户。市财政救灾账户:泰安市民政局——救灾捐赠专户;开户行:泰安市商业银行建设大厦支行;账号:106087040101018。各县(市、区)捐赠资金缴纳至各县(市、区)设立的救灾捐赠财政专户。
市及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接收的社会捐赠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及各县(市、区)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统一管理。对捐赠款物要严格收支管理,并进行专项审计。
整合全市资源,统一领导,统一调配,集中安排。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对单位的捐赠情况进行清理,书面上报市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救灾捐赠的监督管理。
各项捐赠款项要及时上缴至市政府救灾专户,发现违犯规定的要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各项救灾款项要确保专款专用,确保用于救灾各项工作。(记者刘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