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新闻网 > 网上泰安 > 泰安新闻 > 正文

我市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每年每户最高2000元

2008-7-25 7:42:53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泰安讯(通讯员 高峰 伊兆菊)市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起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市直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年每户2000元,县(市、区)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每年每户不低于1500元。
今日推荐
山东媒体头条
 
我也评两句
匿名发表

热点推荐
社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