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雷在泰安宁阳投案自首 该人的通缉令撤销
鲁网2月22日讯 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获悉,2月18日,泰安警方公开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刘雷在宁阳投案自首,该人的通缉令撤销。
2021年2月5日,警方将涉嫌盗窃案的刘雷列为网上逃犯,并对其公开通缉。
案发后,刘雷藏匿在宁阳县磁窑镇一闲置房屋内,看到自己被公安机关通缉后,迫于心理压力,2月18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负案在逃人员,丢掉幻想,及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试图违法犯罪、铤而走险的危险人员,要立即悬崖勒马;敢于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将严惩不贷。(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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