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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因放射工作人员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被处罚

2020-12-31 17:2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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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31日讯 近日,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公开事项,泰安市岱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因放射工作人员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被处罚。

  据悉,泰安市岱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因未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查体、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查体档案案,违反了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