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2020-2021年度拟在泰安市申报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名单公示
尊敬的无偿献血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统计报送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70号)通知要求,泰安市中心血站开展了申报确认工作。
现对拟申报的3117名获得表彰的献血者名单进行公示(其中,终身荣誉奖197名,金奖537名,银奖679名,铜奖1704名),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24日。
关于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拟表彰的公示
终身奉献奖
金奖
银奖
铜奖
请广大献血者核对,并相互转告,关注“热血泰安”微信公众号,如发现遗漏或错误,请在5月25日17:00前和市中心血站联系,联系电话:0538-8258919、6261611(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泰安市中心血站
2022年5月18日
评奖标准及献血次数折算方法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献血次数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四)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重要提醒
1、为方便献血者申报,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本次表彰是通过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核实申报信息,会为所有献血者自动申报相应奖项,对于在军队献血和往届表彰遗留问题的献血者,最终申报名单以国家系统确认为准。
2、 对于有多地献血记录的献血者,献血者可选择表彰年度(2020-2021年度)内的任意献血地进行申报。不与申报地确认者,原则上以表彰年度中的最后一次献血地作为申报地。
相关问题解答
1、终身荣誉奖如何评比?
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为本次新增设奖项,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将获评终身荣誉奖,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2、为什么会有献血量达到了但未能获评相应奖项的情况?
曾获得过表彰的献血者,本次申报时,申报奖项必须大于上次申报奖项(金奖>银奖>铜奖),才能进行申报。曾获得过金奖的献血者,在本次申报时,表彰的献血总次数需减去40×N(N为获得金奖次数),再进行申报。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每两年申报一次。
如有其他疑问,请在5月25日17:00前和市中心血站联系,联系电话:0538-8258919、6261611(工作日:8:00-11:30,14:00-17:00),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