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初中学考添新科目 艺术、体育记入中考成绩

2019-01-09 18:4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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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安1月9日讯  1月9日,泰安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关于我市初中艺术、体育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实施,艺术、体育两门科目具体什么时间考、考什么、如何考,在本方案中都有了明确规定。具体细节往下看:

  泰安市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考试内容与方式:

  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依据初中音乐、美术学科课程标准,采用“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过程性评价。由学校在每学期末以艺术素质测评的方式,对学生艺术课程出勤率、课程学习、课外活动、基础知识和技能、校外学习、艺术特长等予以评定。过程性评价成绩为每个学生各学期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值。

  (二)专项测试。专项测试,即初中学生音乐、美术学科结业考试。测试内容为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学业指标中的音乐学科的 4 个领域(“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和美术学科的 4 个领域(“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综合·探索”)内容。音乐、美术学科测试内容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调整,但原则上音乐学科必须包括“表现”领域的内容,美术学科必须包括“造型·表现”领域的内容。

  1.音乐学科测试要求。“表现”领域,学生可以在声乐、器乐中任选 1 项参加测试。其他领域的内容可以采用卷面的形式进行测试,其中“感受与欣赏”部分,必须通过作品欣赏听辨回答问题。

  声乐、器乐测试,以音准、节奏完整性为基准,确定基本分值,音不准、节奏不对、演唱或演奏不完整的适当扣分,歌曲或乐曲情感的表达与风格的呈现可适当加分。

  2.美术学科测试要求。“造型·表现”领域,学生可以在命题绘画、手工制作、书法中任选 1 项参加测试。其他领域可以采用卷面的形式进行测试,其中“欣赏·评述”部分,必须通过作品欣赏回答问题。

  命题绘画测试,以点线面的运用、构图的合理、色彩的协调为基准,确定基本分值,点线面运用不准确、构图不合理、色彩处理不得当的适当扣分,能熟练地运用绘画语言表现主题、形象鲜明、技法多样、画面和谐的适当加分。

  手工制作测试,以作品完整、清楚表达主题为基准,确定基本分值,作品不完整、无法表达主题的适当扣分,创意独特、表现手法多样的适当加分。

  书法测试,以书写内容完整、结构准确、无错别字为基准,确定基本分值,书写内容不完整、结构不合理、有错别字的适当扣分,布局合理、富有美感的适当加分。

  考试对象与时间:

  具有初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应参加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过程性评价于每学期末完成测试,最终成绩于初中毕业年级下学期(5 月上旬)进行汇总。专项测试,即音乐、美术学科的结业考试于初中毕业年级下学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完成,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专项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补考。

  成绩呈现与使用:

  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过程性评价和专项测试成绩呈现方式均为“合格”和“不合格”, 记入学生中考成绩。过程性评价和专项测试两项成绩每次均达到合格标准,成绩视为合格,一项不合格或缺考,成绩视为不合格。

 

  泰安市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考试内容与考试方式

  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采用“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简称“”1+1+1”模式。运动参与和体质健康测试是“过程性评价”,运动技能测试是“专项运动技能评价”。

  (一)运动参与。由学校根据体育课程标准,制定学生体育课程学习及课外体育锻炼考核办法,在每学期末对学生体育课程出勤率、体育课程学习成绩、课间体育活动、“阳光体育一小时”等参与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学校每学期公示一次考核打分结果。各学校要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考核打分方案,可按100分考核。

  (二)体质健康测试。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在每学年上学期,采用统一的测试设备、统一的测试软件,通过集中测试、集中体检或体质达标运动会等方式,由学校或第三方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测试。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测试成绩大于等于 60 分者为合格,小于 60 分者为不合格。测试成绩评定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

  (三)运动技能测试。依据体育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规定进行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测试两项,一项为田径男子 1000 米运和女子 800 米,另一项由各县市区在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武术、游泳等项目中自行确定,并在测试前 3 个月前公布。运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测试成绩大于等于 60 分者为合格,小于60 分者为不合格。

  场地器材、测试内容、测试规则、评分标准由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相关项目比赛规则统一制定,具体实施标准另文下发。

  考试对象与时间:

  凡具有初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应参加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运动参与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体质健康测试时间为每学年上学期,具体评价时间由学校根据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确定。运动技能测试在初中毕业年级下学期完成,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排考场、统一时间组织实施。

  在初中学段,参加县级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六名的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有比赛成绩的学生;获得三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学生,均可给予免测运动技能并给予该项运动技能测试满分。

  考试成绩表达与使用:

  体育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记入学生中考成绩。学生体育科目总成绩由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和运动技能测试三项成绩组成,满分为 100 分。其中,运动参与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 40 分,运动技能测试成绩为 60 分。运动参与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四年制初中每学年满分为 10 分,三年制初中,初一、二学年满分各为 10 分,初三学年满分为 20 分。每学年运动参与权重占 20%,体质健康测试权重占 80%。

  根据学生体育总成绩,分为 5 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 A、B、C、 D、E(E 等为不合格等级),测试成绩大于等于 90 分的,记为 A 等;大于等于 80 分,小于 90 分的,记为 B 等;大于等于 70 分,小于 80 分的,记为 C 等;大于等于 60 分,小于 70分的,记为 D 等;小于 60 分的,记为 E 等。

  运动参与、体质健康和运动技能测试三项测试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体育学业总成绩为不合格,体育学业等级记为 E 等。(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