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植“工业领军50强” 重塑泰安工业竞争新优势

2019-01-10 10:06:00 来源:泰山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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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安1月10日讯  工业是立市之本、强市之基,为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培植工业领军企业50强的实施意见》,决定以规模效益大、纳税能力强、社会贡献大、对产业领军能力强为标准,大力培植“工业领军企业50强”,重塑泰安工业竞争新优势。

  实施意见指出,对列入“领军50强”的企业将增强社会荣誉。由市委、市政府授牌,优先推荐“领军50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为市及市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推荐“领军50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一线职工为劳动模范。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在泰安境内年纳税首次超过20亿元、15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加大金融基金支持,统筹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和战略直投基金,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重点企业财源建设基金,优先投向“领军50强”,主要用于缓解企业流动性资金不足、技术改造、重组并购等。

  建立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对“领军50强”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紧急困难需要资金帮扶的,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通过企业应急周转资金予以支持。进一步完善“财政+基金+金融”支持功能,组建生产链条、成长周期全覆盖的投资体系。此外,对企业开展直接债务融资进行奖励,鼓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

  加大品牌培育建设,对“领军50强”获得国家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评定、认定等体现企业竞争力的资质或荣誉的,按照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市财政设立企业(品牌)培育资金,指导企业建立商标品牌培育计划,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

  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对符合条件的“领军50强”稳岗补贴比例由30%提高到50%。定期为“领军50强”组织大型招聘会或专场招聘会;积极组织引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到高校招贤纳才,为高校和“领军50强”建立对接沟通的桥梁。对获得泰山友谊奖的外国专家每人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优秀引智项目给予10万元补贴。

  我市还将优化服务环境,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市财政统筹安排培训经费200万元,优先用于“领军50强”企业家培训,突出“民营企业创二代”的培养,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