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速交警发布2019年春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出行提示

2019-03-13 19:2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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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安3月13日讯  在随着近期气温回升,春季踏青旅游、自驾游等活动增多,给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压力。根据春季高速公路特点,泰安高速交警宣传部门发布如下交通安全提示信息:

  一、春季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容易产生“春困”现象。行车时应集中注意力,打开外循环装置或车窗,尽量保持车内空气流动,也可开启车内收音机收听音乐,驱除困意。

  二、春季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少开夜车,不要疲劳驾驶。一般每行车3—4 小时后应停车活动一下,如在驾车途中感到有倦意,一定要停车休息,确保行车安全。

  三、货车运输劳动强度大,长时间驾车易疲劳,驾驶途中困倦时请选择安全地点及时停车休息,恢复精力后再驾驶。

  四、春天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时,由于长时间行驶在条件较好、景观单调的道路上,驾驶人不需要更多的驾驶操作,容易产生倦怠感,判断能力下降,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请不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五、春季天气转暖,白天时间渐长,夜晚时间缩短,如果不注意调节,容易导致睡眠不足,白天易困。当驾驶人困倦时,应变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容易出现判断失误,直接危及行车安全,请您驾车前保证充足睡眠。

  六、春季出游人数增多,客运车辆会迎来乘坐高峰,为了出行安全,请勿在高速公路上下客车,对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令以及使用手机等危害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举报。

  七、春季在高速公路上驾车有疲倦感时,可用风油精、清凉油等有一定提神效果的物品来刺激皮肤和神经,消除疲倦感,保证行车安全。

  八、为确保群众春季高速公路出行的安全畅通,泰安高速交警将会持续通过固定和流动设点集中查处的方式,严管、严查、严处高速公路酒驾、毒驾、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泰安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为了您和家人出行安全,请牢记,无论在何时、何处,请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切勿以身试法,安全才是离家最近的路!(通讯员  王磊)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