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4月2日召开

2019-03-27 14:33:00 来源:中华泰山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泰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 2019年4月2日在泰安召开。

  附决定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3月27日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15 次会议决定: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在泰安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泰安市 2018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 2019 年计划;三、审查泰安市 2018 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 2019 年预算草案,批准泰安市 2018 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 2019 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泰安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增设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八、选举事项;九、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