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政协委员公文静: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鲁网泰安4月1日讯 (记者 张明振)伴随着互联网与大数据的高速发展,个人信息的泄露也日趋严重。垃圾信息、骚扰电话,侵犯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屡见不鲜。在政协第十三届泰安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之际,泰安市政协委员公文静带来了《加强风险防控意识 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提案。
公文静对鲁网记者说:“虽然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会构成犯罪。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个人信息的泄露仍不容乐观,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任重而道远。个人信息的保护,除了对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打击和制裁之外,更重要的是对个人信息的流动进行正规的管理和规范,加强各相关部门风险防范意识,完善个人信息的保护制度。”
公文静建议,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管理。政府机构、金融机构、通讯行业、邮政部门、学校及培训机构、人社局、医院、房管部门、水电部门、物业部门等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加强责任意识,承担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和责任。相关部门要完善内部管理,建立查询信息的备案和登记制度并落到实处。任何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线索均做到后台数据留痕。建立统一规范的网络认证标准体系,从技术角度降低个人信息被盗用的风险。
增强公民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个人信息安全防范,增强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能力。贯彻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司法原则,在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同时,注重社会效果,对司法机关承办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进行宣传。建立多元化投诉平台,及时接收群众举报,及时处理,避免不法行为扩大化,有效保护群众合法利益。
责任编辑: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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