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森林公安分局查处一起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2019-04-09 12:1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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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安4月9日讯  近日,泰山农业观光路以北韩家岭发生一起上坟烧纸违规用火行为,泰山森林公安分局对其进行了严厉查处。

  经查,郝某(男,沈阳市铁西区)、徐某(女,北京市朝阳区)二人是表兄妹,二人未经批准在禁火区内违规上坟烧纸。

  郝、徐二人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泰山森林公安分局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泰安市森林防火通告》等相关规定,对郝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徐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森林公安提醒,泰山风景名胜区实行全年禁火,未经批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和未经批准在禁火区用火的行为均是违法行为。(来源:泰山森林卫士)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