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力推大气污染防治“十条”

2019-04-15 10:1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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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安4月15日讯  (记者  周宁)记者从泰安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4月12日举行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对我市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十条重点要求。其中,工地扬尘、渣土运输、重型柴油货车管理都有“硬杠杠”。

  去年秋冬季以来,我市大气环境有关指标有所反弹。为此,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在补短板强弱项上狠下功夫。针对重点工作、薄弱环节,提前部署、提前采取措施,集中力量抓住接下来的非取暖期,列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十条重要内容,全面推进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十条重要内容中对于工地扬尘污染、道路扬尘、渣土运输、裸露地(渣土、建筑垃圾堆)、重型柴油货车、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商混站扬尘污染等重点方面制定明确要求。其中,在工地扬尘污染方面,我市将定制“8个100%”扬尘治理技术导则,全面提升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特别是对基坑作业、拆迁、房建、道路施工等进行规范化管理,坚决做到“8个100%”,达不到要求的,实施停工整治。渣土运输作为大气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方面,十条重要内容中要求,制定渣土运输技术导则,严格按照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管理“十个必须”的要求,规范渣土运输秩序,净化渣土运输市场,实现装载封闭和出工地冲洗,达不到清洁标准的将一律严禁上路。

  此外,十条重要内容中还明确将实施秋冬季绿色管控,对管理水平、污染排放明显好于同行业的绿色标杆企业、工地,采取不停产、少停限产等豁免措施,提升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十条重要内容还提出建立网格管控体系,网格员不间断在所负责网格内巡查,第一时间发现污染问题并及时制止,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门还将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执法、大整改,对问题企业开出“环保药方”,首次不罚,限期整改,住建、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也将在各自领域开展体检式检查行动。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