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一人拟获“全国模范退役军人”表彰

2019-07-16 12:1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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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安7月16日讯(记者 周宁)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获悉,7月1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了《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及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公告》。据统计,山东27个个人和4个单位入选。其中,泰安一人:杨延超,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财源派出所民警。

  公示指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展示广大退役军人不忘初心、永葆本色、勇于奋斗的时代风采,激励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及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奋勇争先,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及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按照工作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地有关部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经认真遴选、深入考察,研究提出了推荐对象。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差额评选,研究确定了拟表彰对象。

  公示指出,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400名“全国模范退役军人”、91个“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76名“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19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