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缕缕黑烟不断冒出 泰安一货车被罚200元

2019-11-18 15:08:00 来源:中华泰山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1月18日讯 一辆货车行驶时冒出黑烟被交警当场查获,由于机动车排放黑烟,民警依法做出罚款200元处罚,并责令限期维修。

  11月16日,一辆货车在泮河大街道路上行驶,正在执勤的交警机动大队民警发现该货车存在严重冒黑烟现象,于是将其查获。

  司机自称刚刚更换过三元催化器,不应该冒黑烟才对。现场交警让司机发动货车,缕缕黑烟不断冒出。根据《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13 条第 2 款规定,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交警给予2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维修。

  “建议驾驶员更换三元催化器时,选择合格厂家生产的产品,货车冒黑烟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驾驶员一定要保证车辆排气在合法范围内。”交警称。

责任编辑:张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