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举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文明交通我先行”集中宣传活动

2019-12-02 14:3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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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2日讯(记者 张明振 通讯员 张军)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深化文明交通创建,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泰安市举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文明交通我先行”集中宣传活动。泰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洪海,泰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鞠向群现场检查指导集中宣传活动,并亲切慰问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泰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耀民,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魏兆德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以“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分为“遵守交通规则”“履行交通安全责任”“增强主动防御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部分展开。活动中,25家市交安委成员单位和10余家社会单位、公益组织代表在东岳大街望岳西路路口以西设立宣传一条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问询1万余人次。在建城区63个主要路口,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交通志愿者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向过往群众发放《文明交通我先行、共创全国文明城》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文明交通创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品牌影响力。

  同时,各文明单位加强对干部职工文明出行教育,播发张贴文明出行宣传标语,公交车、出租车播发文明出行宣传标语,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实践活动。各县市也同步开展活动。通过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和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打造了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宣传格局,掀起了遵守交通规则、践行交通文明、共建和谐交通秩序,有力地深化和助推了文明交通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责任编辑:张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