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兆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12-16 14:4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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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6日讯 日前,中共泰安市纪委、泰安市监委对岱岳区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兆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兆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违规安排在下属公司报销费用,套取工程款私设“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款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套取工程款占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贪污犯罪。

  王兆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道德底线失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泰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泰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兆富开除党籍处分;由泰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依法终止其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