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自来水俩月水费4.8万余元?自来水公司:已减免 但仍要交2万余元

2019-12-26 11:44:00 来源:中华泰山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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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26日讯 近日,家住位于温泉路北段国泰山庄小区的居民赵女士拨打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称她家的自来水表后管道突然漏水,俩月流失了7223方。因漏水量巨大,按照正常水费计量,赵女士所住的房子需要缴纳水费4.8万余元,这可急坏了一家人。对此,自来水公司回复称,由于水费较大,赵女士一家也无法接受这么多费用,自来水公司为用户减免了部分费用,但其仍要交2万余元。

  20日,督办员来到位于温泉路北段的国泰山庄小区,在赵女士所在单元楼下,督办员看到了贴出的《水费缴费通知》,上面写着赵女士住的房子2019年10月份水费为4.8万余元。“我们多次找了自来水公司,问为何会出现这么多水费。”赵女士说,自来水公司来人说需要排查表后管道,并协助联系了施工人员,施工人员通过排查水表通向居民楼的水管,最终在靠近楼道位置找到了漏水点,原来是一根和大拇指差不多粗细的管道断裂,造成了水流失。

  目前,赵女士已经修复漏水管道,但对漏水产生的水费,赵女士觉得不应该由自己承担。

  对于赵女士遇到的情况,督办员联系了泰安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公司抄表员于2019年9月24日抄表时,发现该用户的水表转动、水量异常,为减少用户损失,抄表员立即关停井中阀门并想方设法联系用户。因为这位用户在自来水公司所留电话已经无法接通,抄表员只好上楼敲门,但用户家中无人。之后抄表员通过走访多位邻居与用户取得联系,告知用户表后漏水量非常大,需要尽快维修。后期,公司工作人员又协助用户联系了施工队,帮助用户进行了表后管道维修,尽可能的帮助用户减少了损失。

  根据《泰安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城市供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管理、维修或改造。”“城市居民用水户与城市供水企业的产权界定。城市居民供水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供水设施产权以计量水表处为界,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至计量水表处(含水表)产权归城市供水企业所有,计量水表以下管道及设施产权归用户所有。”因此,表后用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这位用户需要承担表后漏水的水费。

  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在充分考虑到赵女士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管道损坏导致漏水,漏水点相对隐蔽并非故意浪费水资源,本着人性化服务的原则,为用户减免了部分费用,按照第一阶梯3.15元每立方米的价格收取,自来水公司和用户共同承担本次损失,最终由赵女士承担的费用约2万元。

  自来水公司在此提醒广大用户,近年来,表后管道破裂造成的漏水情况时有发生,大多是在泰城的老旧小区。经常居住的房屋可以立刻觉察到用水压力降低,但暂时无人居住的房屋很难及时发现。不常居住的房子一定要关闭表井中的总阀门,避免漏水无法及时发现的情况。泰安是个水资源并不丰富的城市,清洁的生活用水来之不易,需要经过五道生产工艺的处理及两次输配才能流淌到千家万户,希望大家都能引起重视,避免这样的情况重复发生。

  律师:先确认用户与自来水公司是否签订了合法有效供水合同

  对于赵女士遇到的情况,25日,督办员联系了泰安市瀛众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介绍,首先确认用户与自来水公司之间是否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供水合同,如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供水合同,在合同内容约定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应当以合同约定为准,违约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如双方供水合同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双方可以协议补充,进而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对于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的回复,赵女士称,她仍然接受不了这么多的水费,两万余元的水费实在是太多了,而且这些水又不是被他们用了。那么该起事件后续结果如何,督办员将继续进行关注。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