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市纪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12-30 13:5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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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30日讯 元旦、春节将至,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近日,泰安市纪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岱岳区山口镇中心小学副校长禹秀丽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7年12月,禹秀丽借操办其子婚宴之机,收受该校27名教师礼金共计5400元。2019年6月,禹秀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金予以退还。

  新泰市工农办党支部原副书记、原主任李瑞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问题。2014年2月至2019年1月,该办一直存在无公函接待的问题,且为规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李瑞安排下,将2014年3月以来的10442元招待费明细单据修改为2013年之前。2019年7月,李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阳县东庄镇党委书记刘玉华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7年11月,刘玉华安排该镇党政办借用该镇某村党支部书记的大众途观轿车,由其作为公务用车使用至2019年3月。2019年10月,刘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借用车辆已退还。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易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续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际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