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七类食品犯罪!泰安打响春节餐桌保卫战

2020-01-03 11:2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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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3日讯(记者 周宁) 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获悉,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结合泰安实际,自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食品违法犯罪持续保持凌厉攻势,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群众餐桌安全。

  打击重点:

  一是肉制品领域犯罪活动,即加工、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及肉制品,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畜禽,对畜禽注水注药或其它有害物质等犯罪行为。

  二是水产品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犯罪活动,即在海鲜、河鲜等鲜活水产品中非法添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福尔马林等有毒有害物质犯罪行为。

  三是涉“地沟油”犯罪活动,即非法收购“地沟油”炼制食用油,非法销售、使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等犯罪行为。

  四是其他农产品违法添加农药、兽药等禁限用成分犯罪活动,即在蔬菜生产、经营及蛋禽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禁限用农药、药物及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犯罪行为。

  五是制售假冒伪劣调味品、烟酒饮料、民俗食品等犯罪活动,即侵权和假冒伪劣调味品、卷烟、酒水饮料、民俗食品等犯罪行为。

  六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欺诈和虚假宣传等犯罪活动,即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以及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

  七是涉冻品走私活动,即违法生产经营走私或无合法来源的冷冻肉品犯罪行为。

  泰安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提醒:为依法严厉打击食品犯罪,切实保卫春节期间全市人民群众餐桌安全,欢迎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根据市公安局要求,各市县公安机关已公布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各市、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同步接受举报。所有举报平台都有专人负责,对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公安机关都将认真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泰安市公安局食药环部门依法严打食品犯罪切实保卫餐桌安全举报方式

 

责任编辑:张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