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一批人事任免公告

2020-01-07 09: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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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7日讯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的提请,于2020年1月6日任命:

  朱云三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于2020年1月6日决定:

  接受朱旭光辞去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于2020年1月6日决定:

  接受孔凡洪辞去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0年1月6日决定:

  朱云三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0年1月6日任命:

  孙卫连为泰安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涛的提请,于2020年1月6日决定任命:

  吴国庆为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丽霞为泰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季春秋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王立军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太荣泰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本网记者综合泰安之声、大众网报道)

责任编辑:张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