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一批人事任免公告
鲁网1月7日讯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的提请,于2020年1月6日任命:
朱云三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于2020年1月6日决定:
接受朱旭光辞去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于2020年1月6日决定:
接受孔凡洪辞去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0年1月6日决定:
朱云三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0年1月6日任命:
孙卫连为泰安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涛的提请,于2020年1月6日决定任命:
吴国庆为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丽霞为泰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季春秋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王立军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太荣泰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本网记者综合泰安之声、大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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