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泰安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类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0.34%、8.70%

2020-01-07 14:4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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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7日讯 记者从泰安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泰安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2019年12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会商分析。2019年12月份,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未发生自然灾害。2019年1到12月份,我市共发生1级以上地震21次,最大震级为M2.9级。

  2019年1到12月份,全市累计发生各类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0.34%、8.7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冬季天气寒冷,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诱发事故的风险增大。下一步,各类企业进入生产经营高峰期,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等问题;春节前一些企业陆续停产停工,节后集中复产复工,开停车、检维修等异常活动带来的安全风险增大。春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急剧增加,城乡用电、用火、用气需求旺盛,群众出行和聚会集会活动增多,烟花爆竹进入销售、燃放旺季,安全监管压力增大。当前正处于取暖旺季,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风险增大。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防范压力大。

  我市应急管理部门将结合冬季和节日期间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开展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把自查自纠贯穿集中整治的各个阶段,全面查缺补漏,深下去严起来,坚决消除盲区和死角。把高危行业领域作为整治重点,实施精准治理。将开展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强化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治理,把确保"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整治"黑站点"、严重超载超限和无证非法营运,加强雨雪、冰冻、团雾等灾害天气交通安全管控,对"两客一危"、客船游船、农村客运、桥梁隧道、客运枢纽场站等加强安全检查。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节庆活动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民宿客栈等场所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行动。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成果,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等违法行为,加强餐饮、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监管。要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加强节日期间大型庆典和集会活动人流监控,做好旅游景区安全管理,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加强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和电梯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确保运行安全。持续深化渔业船舶、农机以及涉及水电气热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推进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督导检查,有效防范中毒事件发生。

  在自然灾害方面,2019年12月份,全市未发生自然灾害。2019年1到12月份,我市共发生自然灾害7次,其中低温冷冻2次、风雹灾害3次、旱灾1次、台风1次,受灾范围涉及8个县(市、区)的82个乡镇,受灾人口87028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96.2千公顷,成灾面积59.26千公顷,绝收面积12.24千公顷;倒塌房屋251间;直接经济损失7.1亿元。1到12月份,我市共发生1级以上地震21次,最大震级为M2.9级。其中新泰3次,最大震级M2.3级;宁阳17次,最大震级M2.1级;高新区1次,震级M2.9级,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发生。据气象部门预测,2020年1月份平均降水量5—10毫米,较常年偏多1—2成。平均气温-1.5—-0.5℃,较常年略偏高。1月份,有效降水偏少,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升高。(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