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下发关于全市集体食堂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分散就餐制”的告知书
鲁网2月10日讯(记者 周宁 通讯员 张雷)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就我市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期间集体食堂实行“分散就餐制”等疫情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自查。复工复产前必须认真按照各级疫情防控办公室要求,把食堂运行各项必要工作准备到位。在正式供餐前对经营加工场所进行彻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对库存的食材特别是节前贮存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行彻底清查,对冷藏冷冻设备的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有超过保质期、未按保存条件贮存或出现霉烂、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处理。自查后符合相关规定的方可开始运行。
二、严格落实禁令。严格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畜牧兽医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通知》,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禁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严禁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规定,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
三、规范加工行为。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加工过程中要烧熟煮透,原则上杜绝制作凉菜。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确保熟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提倡咸菜也要煮熟后食用。集体食堂必须按要求落实好食品留样制度。
四、加强洗消管理。正式供餐前,要对后厨及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长时间未使用的厨房用具、餐用具也要全面清洗消毒。每餐前,要按照《操作规范》中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工具清洁方法和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对场所和餐用具进行清洗和消毒。严格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及时对地面、墙面、桌椅等进行消毒。
五、突出人员管理。全面采集了解食堂员工假期动态(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来自或途经疫区的人员,与确诊及疑似病例有接触人员,或者有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及时报备并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所有进入操作、经营场所人员(含送餐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按照要求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并勤洗手消毒;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开展体温测量,必要时每餐前进行检查。严格执行人员出入操作区域工作服的更换要求。制定疫情期间的员工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出勤人员的姓名、工作岗位、身体状况等。
六、盯紧就餐环节。集体食堂运行后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采取分时错峰、盒饭、房间送餐等分散就餐措施,避免人员聚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分餐制,提倡无“接触式”分菜分饭。进入餐饮场所的就餐人员也要量体温,戴口罩,就餐完成后立即佩戴口罩,就餐时不要交流,避免飞沫传播。
七、抓好配送安全。暂不具备运行食堂的单位可以利用集体配餐单位进行配餐供餐。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送餐的集体用餐单位和中央厨房要加强包装环节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采用盒饭供应,不要使用桶餐配送、现场分餐的供餐模式。严格装车前后车厢内及运输容器的清洗消毒。食品保存的温度和食用时间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多一份用心和责任就会少一份隐患和风险,请全市广大集体食堂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义务,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让我们团结奋战,同舟共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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