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前3天申报!泰安市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最新提示

2020-03-31 21:2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3月31日讯(记者 周宁)日前,泰安市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自湖北省入泰返泰人员温馨提示》。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泰安人民热诚欢迎在鄂人员回家!为持续巩固全市疫情防控向好态势,帮助广大离鄂入泰返泰人员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生活,向您温馨提示:

  一、做好行前准备。离鄂入泰返泰人员行前申领湖北健康码,主动与抵达目的地各县市区、功能区的村居(社区)、单位联系,了解抵达后的对接服务与流程。

  二、提前申报来泰信息。入泰返泰人员本人、亲属和用人单位要于抵达前3天向所在各县市区、功能区村居(社区)申报人员姓名、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加强途中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途中异常健康情况及时向乘务人员报告。

  四、配合接受健康检测。入泰返泰人员抵达目的地后立即到各县市区、各功能区设置的集中服务点(附后)进行登记和健康检测,按程序申领山东健康通行卡(码)。“点对点”包车接送人员由单位联系统一进行健康检测。

  五、关注交通指引信息。除“点对点”包车接送人员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抵达的,经湖北省入泰返泰人员专门通道核验信息,由目的地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作专班安排转运。自驾人员请按提示信息到集中服务点登记并检测。

  六、履行临时住宿报告义务。近期自湖北省入泰返泰人员住宿宾馆、出租房屋时,须主动向各县市区、功能区经营单位、接待单位申报登记,配合进行健康检测。对因工作、商务等原因临时来泰的,由接待单位或留宿宾馆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备。

  七、从严追究违法责任。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健康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危害情形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携手抗击疫情。鲁鄂一家亲,请广大入泰返泰人员予以理解、配合和支持,共同建设健康家园!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