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4人违规进入龙潭水库游泳被处罚

2020-05-08 17:0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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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8日讯 记者从泰山景区分局了解到,为持续加强辖区旅游环境整治,五一节期间天外村派出所在做好节日安保的同时,对龙潭水库进行常态化巡逻。5月5日,依法对违规进入龙潭水库游泳的4人进行处罚,进一步净化了泰山景区旅游环境。

  陈某远,不听劝阻到龙潭水库违规游泳,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陈某远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吴某兰,不听劝阻到龙潭水库违规游泳,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吴某兰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程某燕,不听劝阻到龙潭水库违规游泳,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程某燕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戴某菊,组织程某燕,吴某兰等人一起到龙潭水库违规游泳,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戴某菊依法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