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事关泰安农贸市场经营

2020-05-12 08:4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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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2日讯(记者 边鑫) 近日,泰安市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推动疫情防控向常态化转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开办单位管理责任。各农贸市场开办单位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防控主体责任,毫不松懈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相关机制,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效。

  二、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出入管理。科学规划人流行进路线和进入市场通道,在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不具备室内测温条件的,应搭建测温通道,避免在阳光直射、风速较大的地方使用。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测温+健康码核验”措施,规范手持式测温仪操作,做到应测尽测,力戒测温工作走形式,走过场。对监测发现的体温异常人员,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安排其到医疗机构排查诊断。对工作人员实行体温日测量日登记制度,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工作岗位。

  三、合理控制人流量。结合营业面积、经营情况、环境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测温仪器,人流量大、人员密集的市场推广使用自动化、智能化体温监控和筛查设备,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体温监测工作,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人群滞留和聚集。根据人流量,采取错峰、限时、限人管控机制,合理控制入场人数,及时疏导场内人员,严格执行“人员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的规定,避免人员密集扎堆。

  四、加强消毒清洁。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根据人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强化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对门口、停车场、休息区、柜台、收银台等区域,以及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适当增加消毒频次。定期对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清洁消毒,定期更换工作服。

  五、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市场经营者要持证经营,明码标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依法规范经营。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严禁活禽宰杀;严禁哄拾物价、囤积居奇、谋取暴利。

  六、加强应急保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值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按规范处置。强化防疫物资储备,配足口罩、手套、消毒液、酒精、洗手液、测温仪等防护用品。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