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诉讼不掉线 泰安中院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免费庭审流量

2020-05-15 17:4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5月15日讯(记者 周宁) 5月15日上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泰安联通公司、泰安移动公司、泰安电信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为困难当事人参与网络庭审提供免费流量的工作情况。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建森,泰安联通公司总经理亓健,泰安移动公司副总经理朱晖,泰安电信公司副总经理侯启敬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李成涛主持。

  发布会上,林建森通报了中院联合三家通讯公司共同制定的《关于为困难当事人参与网络庭审提供免费流量的工作方案》,介绍了当事人申请免费手机流量参与网络庭审的基本流程。泰安联通、移动、电信三家公司分别介绍了免费手机流量套餐具体情况。

  为困难涉诉群众参与网络庭审提供免费手机流量,不仅是在疫情防控新常态下推进互联网庭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积极探索,也是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新举措、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具体行动。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的过程中,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时刻以“同理心”聚焦涉诉群众所需、所难、所急、所盼。在注意到部分当事人对于参加网络庭审存在流量不足的担忧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朱云三表示:“群众利益无小事。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就要体现在及时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上,就要服务到人民群众的‘神经末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朱云三亲自与三家通讯公司协调沟通,经过多次技术论证和方案优化之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三家公司共同出台了《关于为困难当事人参与网络庭审提供免费流量的工作方案》,使涉诉困难群众参加网络庭审的“流量难题”迎刃而解,确保了所有当事人云端诉讼“不掉线”。

  根据《方案》安排,对于网络庭审案件,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在庭前告知庭审注意事项时一并向当事人释明,确有经济困难或符合诉讼费缓、减、免等情形的,可以申请免费手机流量用于参加网络庭审活动。有流量需求的当事人即可提出申请并由法院予以审核。对经审核通过的流量需求情况,法院会把当事人提供的手机号码分别转送至相应通讯运营商进行具体套餐业务审核,若发现手机号码已开通高消费套餐等非经济困难情形的,运营商则不予准许提供免费流量,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法院。对于审核通过的流量需求,法院至迟在网络开庭前一天,向当事人通知具体的免费手机流量获取途径和使用期限,确保及时用于网络庭审。

  据介绍,疫情发生以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坚决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的理念,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进“线下纠纷线上解决”新型办案模式。目前,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通过网络庭审方式依法审结案件340余件,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把推动网络庭审向更高层次发展放到智慧法院建设和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全局中去谋划,努力打造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庭审、网上送达、网上信访等诉讼事务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不跑腿”,更好满足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以打通全流程网上办案“最后一公里”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兑现司法为民承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