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发布关于防溺水预警的通知

2020-06-24 10:2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6月24日讯(记者 周亚群) 6月23日,泰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防溺水预警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0年第3号预警》,泰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防溺水预警,提醒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时刻保持高度警醒,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要求,尽最大努力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一、强化联防联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防溺水工作领导责任制,定期通报情况,落实工作举措,全力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二、强化隐患排查。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关注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人群,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认真组织巡查值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三、强化宣传教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本地实际,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深入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强化溺水警示教育。学校要在放学、放假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做好防溺水“六不”宣传,教育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了解熟悉防溺水知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

  四、强化家校联系。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运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及时向家长进行防溺水风险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尤其是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要强化家长(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准确掌握孩子行踪,切实做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管,严防离校期间溺水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