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20年12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排名及奖惩情况通报

2021-01-27 10:5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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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27日讯(记者 张明振) 根据泰安市蓝天工程指挥部下发的《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修改稿)》(泰蓝天指发〔2020〕1号)有关要求,2020年3月1日起,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和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进行考核奖惩,每半月排名通报一次,每月考核奖惩一次,年终进行结算。现将2020年12月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排名及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各县(市、区)、功能区排名

  泰城街道办事处排名

  80乡镇(街道)排名

  奖惩情况

  (一)县(市、区)、功能区奖惩。2020年12月,东平县、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宁阳县、泰山景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别上缴市级财政100万元、50万元。

  (二)泰城街道办事处奖惩。2020年12月,岱庙、北集坡2个街道办事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40万元、30万元;上高、泰前2个街道办事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40万元、30万元。

  (三)80乡镇(街道)奖惩。2020年12月,肥城市桃园镇、东平县旧县乡、东平县东平街道办事处、东平县斑鸠店镇、泰山景区下港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至第五名,分别奖励20万元;肥城市仪阳街道办事处、肥城市湖屯镇、岱岳区角峪镇、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六至第十名,分别奖励10万元;新泰市果都镇、新泰市石莱镇、岱岳区大汶口镇、新泰市羊流镇、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至第五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20万元;宁阳县泗店镇、新泰市放城镇、岱岳区满庄镇、新泰市禹村镇、新泰市谷里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六至第十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10万元。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