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落实 泰安决胜农村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2021-05-14 15:0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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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4日讯(记者 张明振)5月14日,记者从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县(市、区)、功能区合力攻坚,按时完成了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十三五”期间共争取各级补助资金16518万元,累计帮助9295户、近2.8万农村困难群众解决了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住建、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印发《泰安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内容要求、操作程序、资金使用等逐一进行明确。围绕“抓进度、保质量”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到现场进行检查指导,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规范确定补助对象。按照“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优先原则,严格执行“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七个程序,切实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部门聘请第三方对农村危房逐户开展技术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合理确定危房等级,逐户改造。

  合理确定改造形式。综合考虑各类危房的危险程度、地质特征等因素,将农村危房集中改造与分散建房、修缮加固相结合,对贫困农户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差的,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统一为危改户新建房屋;对属属局部危险(C级)的,修缮加固;属整体危险(D级)的,可修缮加固的宜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利用原宅基地拆除重建。

  狠抓危改工程质量。严格施工队伍管理,引导农户尽量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县、镇两级派出专业人员,逐村逐户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实行房屋竣工验收制度,改造后的住房由县(市、区)、功能区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逐户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

  加强工程资金监管。对各级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危房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危改户的“一本通”账户。市财政局会同住建、扶贫、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住建局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健全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更好的巩固住建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