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泰山最美职工 | 郑冬梅:用真诚诠释执法为民的情怀

2021-06-09 09:0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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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9日讯(记者 单虎 张明振) 郑冬梅,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2017年12月被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授予三等功;2017年12月被泰安市委政法委、泰安市司法局等单位授予2017年度“泰安市十大法治人物”;2018年3月被泰安市直机关工委授予2017年度优秀公仆;2019年9月被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 “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

  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

  郑冬梅在检察机关从事信访工作21年,在别人眼里信访工作是个“烫手的山芋”,信访群众的问题解决不好往往就会“引火烧身”,在郑冬梅这里她却不这么认为,郑冬梅用心理解当事人的难处,体会他们的苦处,把群众的事当“大事”办,群众来信当“家信”,来访当“家访”。用群众最接受的方式沟通交流,用最便利群众的途径处理问题,用群众最信服的方法执法办案。

  郑冬梅注重从细微处着手,倡导“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把椅子”等接访小礼仪,看似不起眼,却让群众真切地体会到,检察机关是老百姓可以说话的地方,让群众深深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多年来,郑冬梅用情理和法理消除了因邻里纠纷引发的两个家族的积怨;用真诚和细致使上访8年之久的申诉人服判息诉;用韧劲和拼劲使一件又一件看似无解的信访问题得以解决;用耐心和坚持化解了涉及200多名被害人的群体访事件,所参与化解上访老户、缠访、闹访案件,无一起出现反复。

  用法治思维引导群众树立法律信仰

  引导群众信法、守法、尊法,是郑冬梅作为一名检察官最大的心愿。她坚持用法治思维对待案件,用法治方式处理案件,并以此引导和影响群众树立对法律的信仰。执法中,不简单就案说案,就法说法,而是将心比心,努力走进当事人内心,体会他们的感受和心情,从“情、理、法”角度,帮助他们正确理解司法机关处理决定。她坚持讲深、释明、说透;一个角度讲不理解的,就换一个角度再讲,一遍一遍,不厌其烦。

  当事人谢某对判决不服,多次扬言检察院如果不抗诉,就让办案人没好日子过。经复查,案件判决正确,她坚持不予抗诉,同时对申诉人依法说理,充分阐述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当面答复后,当事人没有继续申诉。多年来,她努力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当事人,受帮助群众达5000人次。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通过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帮助20多名贫困户解决了生活困难问题。

  郑冬梅始终秉承“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执法上服务群众,勤勤恳恳履职尽责,共接待来访群众13000多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000余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6000多起。担任部门负责人以来,真正做到了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十多年来,郑冬梅无怨无悔坚守在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前沿,心系访情,行为民生,带着情感、责任执法,努力把群众合理的诉求解决到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自己的工作中,用一信一访一案架起桥梁,让百姓走向法治的怀抱,用真诚诠释司法人员执法为民的情怀。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