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四项措施”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度

2023-09-05 17:01:1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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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5日讯 今年以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效能、优服务、促发展,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积极帮扶、精准发力,以更务实、更高效的服务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效能,优化环评审批。

  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全类型项目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细化材料清单,做到一次性告知,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全周期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通过开展精细化管理、产业升级和污染治理等,多渠道挖掘自身减排潜力,为新建项目腾退尽可能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同时对重点项目拉条挂账,主动做好环评审批服务,推进重大项目尽快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2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2件,环境影响报告表20件,按时办结率100%。

  优服务,健全服务方式。

  与企业进行面对面地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提出相关建议,推动企业绿色发展,积极动员执法人员主动作为,拓宽企业反馈、交流问题渠道,结合营商环境比对评价,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座谈,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听取意见建议,建立跟踪问效机制,主动调整工作方向,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定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点评工作进展,推动工作落实,着力构建营商环境建设长效机制。今年以来,累计入企帮扶50余次,对企业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册600余份。

  促发展,优化执法方式。

  分级管理,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民生保障重点企业纳入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依靠自动监测、用电监控、红外监测、无人机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构建非现场执法体系,实行差异化执法监管,坚决杜绝“一刀切”。整合双随机检查、专项执法等现场执法工作,采取“一次检查,综合完成”监管模式,避免多次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干扰;充分运行“双随机”和正面清单机制,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对首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讯员 张柳月)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