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通报: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4-01-20 14:30:44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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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20日讯 1月17日,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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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泰安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蜂产品、糖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27个食品大类、462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12批次,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超标、其他污染物、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肥城市赢嘉商贸有限公司桃都分公司销售的长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二)泰安市新合作商业有限责任公司肥城山水名园分店销售的姜,六六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三)新泰市果都镇新时代百货超市销售的黄瓜,乙螨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四)泰安市岱岳区乐百家生活超市销售的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五)泰安市泰山区兴茂批发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六)泰安市泰山区美家百货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七)东平百货大楼有限公司稻香街店销售的芹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新泰青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翟镇店销售的鲜鸡蛋,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三、微生物超标问题

  (一)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宇航麻辣烫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料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二)新泰市楼德镇鑫传山大酒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餐盘),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四、其他污染物问题

  山东泰山百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老街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五、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新泰市鑫尘超市销售的乐巧巧克力味装饰饼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复检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本网记者)

  附件:

  附件1:食品安全抽检合格产品结果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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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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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