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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助力环境质量改善

2023-11-07 13:27:42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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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7日讯 今年以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坚持严格执法,优化执法方式,创新监管方式,走好刚柔并济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之路,彰显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与温度,助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第一季度,柴汶河西高村桥国控断面水质均值为Ⅲ类,达到上级考核要求。新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22,列泰安各县市区第一位,PM2.5平均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并列泰安各县市区第一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55.6%。

  一、坚持严格执法,筑牢生态“安全线”

  集中围绕水、气、固废、生态环境安全等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回头看”、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百日攻坚”等专项执法行动,突出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五个重点”实施精准打击,集中攻克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重大线索通报、案件信息共享、疑难案件研究和案件快速移送等方面紧密配合,以打击危废犯罪为切入点,实现“两法”衔接工作的制度化、数字化和长效化。2023年第一季度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件,下达处罚80余万元,罚没款入库24.9万元;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5起,缴纳生态赔偿金11万元,保持了对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优化执法方式,夯实监管“硬支撑”

  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结合“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全天24小时监控废气、废水、固废污染,一旦发现污染物排放有异常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让环境违法行为无所遁形。积极构建“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执法模式,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工况用电监控、大数据分析等高科技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环境监管“无死角”,尤其是对纳入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通过分类监管、差别化监管、“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减少进企检查的次数。2023年1-5月份,共检查泰安以上重点污染源企业90家次,新泰控企业235家次,其它企业719家次,其中双随机检查企业183家次。在执法过程中,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填写监察记录511份,送达整改通知书21份,对存在问题45家企业立案调查。

  三、创新监管方式,错时检查“不断档”

  日常执法时采取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监督监测、在线监测远程监控等方式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情况,严查小时值超标问题。倒逼企业进一步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企业利用节假日和夜间偷排偷放行为,提高对企业的环境执法震慑力,错时执法采取夜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充分发挥“错时制”检查的优势,不定时、不定点、不定人、不通知地实施突击检查。(通讯员 冀承慧)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