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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岳区法院为消费者撑起权益“保护伞”

2019-03-14 15:0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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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安3月14日讯  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呈现案件数量、类型不断增加、涉及领域不断扩展等特点,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3.15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岱岳区法院推行多种措施,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保障。

  立审执三管齐下,提升案件质效。在立案、审理、执行等阶段开辟新路径,通过快速立案登记、诉讼引导、立案调解等措施,方便消费者维权;建立快速审理机制,针对消费者维权案件争议标的较小、案情简单的特点,充分运用简易程序,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速裁速决;设立专人接待消费者咨询窗口,选拔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负责案件审理,提升案件审理的专业性、规范性,多角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1500余件。

  坚持调解优先,搭建维权平台。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调处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有效机制以保障其他纠纷调处机构调解协议在法院的确认和执行;加强新类型消费纠纷调研,网购、团购等新兴的消费方式发展迅猛,该院通过咨询专家、学者意见,召开研讨会等方式,对不同类型的网络服务商进行准确定位,有效地应对新类型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健全与消费者保护协会、司法局、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针对涉消费纠纷领域的法律适用、专业知识、产品安全风险等情况,及时通报交流相关信息或发出司法建议。

  大力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印制宣传手册,到市场、社区等人流密集地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广大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向相关商家、企业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其诚信经营;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会组织的信息沟通,多路径开展宣传活动,释明消费者权益救济途径与程序,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营造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2018年以来,组织干警深入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次。(通讯员  李晓晨)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