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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法院执结一起假破产逃避执行案件

2019-03-28 10:40:00 来源:大众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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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泰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被执行人假破产逃避执行案件,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山东某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某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新泰法院依法判决某煤业公司支付原告货款137万余元及利息损失。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新泰法院依法冻结了某煤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97万余元。2018年12月,某县人民法院以该煤业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为由,向新泰法院发出中止民事诉讼、执行程序通知书,要求中止案件的执行。知悉情况后,该案执行法官仔细分析了该煤业公司的破产申请及股东会决议,认为该企业一直正常经营,突然申请破产目的可能是想逃避债务。为此,执行法官多次千里奔波调取证据,与该公司股东万某某了解情况,并证实其没有在股东会议上签字,另一股东赵某某已于2018年9月份死亡,不可能在10月份主持股东会议研究破产事宜。据此,执行法官向某县人民法院发出建议函,建议该院纠正该煤业公司的破产案件,并依法扣划了该公司的银行存款197万余元。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