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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肥城市纪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4-12 22:2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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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安4月12日讯  (记者  周宁)记者从肥城市纪委监委官网获悉,为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大力整治“四风”,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老城街道杨庄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3月,杨庄村违规给8名村“两委”干部发放2015年度环境卫生整治、秸秆禁烧等项工作补助46212元。2018年12月,老城街道党工委分别给予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敬华,原村主任李家玲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全部退回。

  2.湖屯镇山阳铺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5年3月,山阳铺村违规招待支出9975元。此外,山阳铺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湖屯镇党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朱传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立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驾庄镇司机王景贵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2月29日,王景贵驾驶安驾庄镇公务用车到农贸市场购物,被暗访人员发现。2019年3月19日,市纪委对王景贵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能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是检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不能按照党中央要求做到行动自觉的重要标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检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体现。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心无所戒、行无所止,为所欲为,如脱缰之马,正是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在前进的道路上掉队的主要原因。守纪律是底线,讲规矩靠自觉,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的殷切期望和关心爱护,以更强的党性观念和政治觉悟要求自己,坚决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在心中竖起“定海神针”,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戒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恪守“三严三实”,把心思和精力用到为群众服务上,用到抓工作落实上,勇做泰山“挑山工”。

  当前,清明、劳动、端午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接续而至,也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问题高发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大力整治“四风”,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大转变,绝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和念头,绝不能盲目自信、疏忽懈怠、麻痹大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坚决纠正和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做实做细监督工作,让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感受到监督常在、震慑常在,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工作成果。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