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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司法局抓“三资清理”护航乡村振兴

2019-08-09 12:4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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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安8月9日讯 肥城市开展农村“三资”清理集中行动以来,市司法局作为重要的职能部门,在活动中积极发扬泰山挑山工精神,冲锋在前,担当作为,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干劲转化为服务为民的具体行动,为全市“三资”清理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提高站位、勇于担当。肥城市司法局从领导班子到每个科室、基层司法所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借助扫黑除恶大势,消除思想顾虑,敢于动真碰硬。在分类推进的基础上,始终把好“程序关”,规范工作流程,逐项环节抓好落实,逐个问题抓好整改,真正做到清深清透、挖深挖细。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作用,做好“三资”的清理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强力推进落实。

  全局动员、主动作为。坚持把“三资”清理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明确局扫黑办统筹协调“三资”清理工作,每周一汇总、每月一调度。去年12月,根据市级验收工作需要,成立由4名机关干部、8名专业律师组成的农村“三资”清理集中行动法律顾问专班,抽调2名领导干部参加市级工作专班,并组织14个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参加镇街工作专班。2019年,先后召开“三资”清理攻坚行动推进会、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发动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等积极参与全市农村“三资”清理工作。

  依法规范、专业服务。今年,先后2次开展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三资”清理集中培训,重点交流学习合同纠纷、不规范合同修订废止等业务。截止目前,市级工作专班律师累计为全市80多个村审查验收合同2550余份。基层法律工作者帮助村(社区)梳理规范合同5130余份,指导签订新合同1390余份,为村集体增收或挽回经济损失2540余万元。发挥调解工作优势,各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工作中敢于啃“硬骨头”、拔“硬钉子”,先后协助镇街研判解决重大疑难纠纷、历史遗留难题380余件。

  强化宣传、突出长效。结合“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突出抓好涉及“三资”管理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为各镇街年初举办的镇村干部培训班授课,法律顾问到村宣传讲解《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推动村级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办事。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推动建立了村级集体“三资”定期清查制度,农村“三资”纳入了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创新推进“6+1”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各项产权归属,夯实了农村法治建设基础。细化权力清单,印发了《肥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建立17项重要权力清单,固化了村干部在产权交易、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公账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的13项制度,并针对镇街财政、经管工作人员、村会计的业务管理与法治教育,制定了4项行为规范。在村务公开方面,实行了常规事务定时公开、专项事务随时公开、点题事务及时公开的“三事公开”制度。这些制度措施有效地加强了农村集体“三资”的法治化、规范化管理。

  修订村规、依法治村。在村法律顾问指导下,各村(社区)围绕村民行为规范、履行法定义务、社会公共道德、村容村貌整治、公共秩序、治安管理,以及集体资产处置等内容对“村规民约”进行全面的修订完善。实行了“村规民约”备案审查制度,由镇街法治宣传服务站对上报备案的“村规民约”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条款,及时通知村委会修改、修订,确保村规民约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体现村民自治精神和法治精神。在修订“村规民约”过程中,健全完善了民主议事、民主监督、质询问责等民主管理制度,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通过村“两委”干部向群众反复征求“村规民约”修订意见这种入脑入心的宣传方式,有效地引导干部群众提高了守法自治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讯员 张长青)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