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泰安频道 > 区县 > 正文

异地流窜凌晨作案!宁阳县公安局破获损毁汽车玻璃系列盗窃案件

2019-09-05 07:1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9月5日讯 今年以来,宁阳县公安局始终坚持“大案与小案并重、破案与追逃追赃并举”的工作理念,大力实施“小案侦防”工程,有力地打击了“两抢一盗”为主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经连续奋战,深入工作,近日,宁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联合八仙桥派出所破获了系列损毁汽车玻璃盗窃案件,将犯罪嫌疑人公某某抓获并刑事拘留。

  2019年8月29日早5时许,宁阳县公安局八仙桥派出所接辖区群众马某某报警称:“自己停放在家属院楼下的汽车玻璃被砸,车内现金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

  经初步调查了解得知,受害人是一名出租车司机,8月28日19时许,从外面跑车回来后,就把车放在了楼下。大概晚上22时左右的时候,受害人从外边回来,还发现车停放的好好的。29日早晨5点钟左右,受害人准备出车的时候,才发现车玻璃被砸了,他立即报了警。

  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民警怀疑这是一起流窜盗窃案件,随即将这一情况上报了县公安局。宁阳县公安局立即抽调属地派出所、刑警等部门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经梳理分析,民警发现近期宁阳县城区内接连发生过多起损毁车玻璃盗窃的案件。在这些案件里,群众被盗现金一般都是面值5元、10元左右的现金,因为涉案价值不大,很多群众都没有报警。公安机关获取的部分线索,是民警在处理个别警情,或在日常走访调查中得知的线索。根据这一情况,专案组民警决定将这些“小案”并案侦查。

  当民警对周边视频监控进行调取、对周围群众进行调查走访后,都没有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一时间,案件侦破陷入了僵局。“案件价值再小,破案条件再不好,都牵涉到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必须把他拿下。”案件分析会上,刑警大队长许振坡说。专案组民警加大案件分析研判力度,日夜不停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多方努力,最终民警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并顺线开展工作,确定了嫌疑人的真实身份。

  原来这是一名惯犯,系临沂市人,曾多次因盗窃电动车、砸车玻璃被判刑,而且,这名犯罪嫌疑人因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

  “没想到这个‘小贼’如此能耐,非抓住他不可。”专案组民警陈泽亮说。经深入工作,民警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还在宁阳县辖区内活动,但是偌大的一个县城,想找到一个外地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容易。民警通过查看“天网”监控、走访群众等措施都没有发现嫌疑人,他去了哪里呢?

  民警没有气馁,重新开展相关线索梳理分析工作。经多方研判,最终确定了嫌疑人常去的一处地点——宁阳县某网吧。专案组民警立即兴奋起来,迅速赶往该地点准备对其实施抓捕,然而,当民警赶到的时候却扑了个空!嫌疑人有所警觉?还是已经离开了宁阳呢?带着种种疑问,民警分成两组同时行动,一组继续在网吧蹲守,另一组民警赶往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寻找嫌疑人行踪。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就在案件发生后的第三天,犯罪嫌疑人再次出现在宁阳县某网吧内,但他还没来得及坐下,就被等待在此的民警当场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公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该嫌疑人到宁阳县已近半月有余。到达宁阳县后,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断地变换着自己的住址,为防止暴露自己的行踪,他还在宾馆和网吧之间轮换居住。每当深夜凌晨2、3点钟的时候,他就选择偏僻老旧的平房、胡同和没有监控录像的地方进行作案。选好作案地点后,嫌疑人先用手机手电筒查看汽车里面有没有钱包之类的东西,一旦选好目标,他就用螺丝刀撬坏受害人的汽车玻璃,进行作案。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期间,有一两次受害人竟然没锁车门,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更方便的作案机会。

  至此,案件事实水落石出,等待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制裁。(通讯员 郭广生)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