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司法局刑罚执行一体化助力社区矫正工作
鲁网9月26日讯 9月25日,东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监狱派驻警察的协同下将1名在逃撤销缓刑社区服刑人员押送看守所,维护了社区矫正工作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保障了社会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罪犯刘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东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在刑事判决书生效后未按规定期限到县司法局报到登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多方联系该犯仍不报到,依法提请撤销缓刑建议。东平县人民法院做出撤销缓刑裁定后,东平县司法局向县公安局发函提请追捕,进行网上追逃。
9月25日,东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监狱派驻警察的协同下从县公安局接收落网罪犯刘某,将其押送至东平县看守所执行拘役4个月,犯罪分子得到了法定的刑罚执行。
今年以来,东平县司法局按照山东省司法厅要求,高度重视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坚持积极创新、从优待警,整合用好系统资源,监狱和社区矫正机构协作不断深化,社区矫正执法力度明显加大,社区矫正队伍整体素质得到带动提升,为下一步全面推开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通讯员 王成芳 张胜军)
责任编辑:张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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