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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法院妥善化解一起生猪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2020-04-23 09:5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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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3日讯 近日,肥城法院安庄法庭历经三次开庭、一个多月的调解,妥善化解一起生猪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保障了企业发展和民生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肥城某农业科技公司与养殖户刘某因生猪养殖回收合同产生纠纷,请求返还630头生猪。该案案情复杂,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严重,在诉至本院前曾经公安局、畜牧局等部门多次调解未果。收案后法庭立即对案情、舆情展开分析研判。因案涉生猪已由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予以变卖,所得价款已全部汇入法院账户,承办法官庭前及时释明原告对诉讼请求进行变更,被告亦提出反诉,要求原告公司支付生猪代养费并返还合同保证金。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减少公司损失,承办法官在明确双方争议标的额并征得被告同意后,及时将无争议款项付与原告公司。通过庭审,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产生的主要原因系2019年生猪价格持续上涨导致案涉猪苗投放时和生猪出栏日价格相差悬殊,为保障养殖户的民生权益和双方当事人的后续合作、衡平双方利益,承办法官向公安局、畜牧站等部门实地调查双方当事人前期协商过程,把握当事人调解意向,了解原告公司与同时期其他养殖户的合同履行情况,充分掌握市场行情和养殖回收行业习惯,多次组织双方调解,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公司同意以322元/头的价格向被告支付生猪代养费并返还合同保证金。

  该案不仅类型新颖,而且发生在生猪价格持续上涨的特殊时期,该案的妥善化解,最大限度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兼顾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也有力的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通讯员 王士民 武艳艳)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