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泰安频道 > 区县 > 正文

规范户外广告打造靓丽街景 岱庙执法中队开展《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普法宣传

2020-06-01 15: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6月1日讯 5月29日9时,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岱庙中队执法人员在财源街中百对面开展《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以前的街道上,道路两侧户外广告高低不齐,凹凸不平,甚至有一些户外广告残缺不全、污损不堪、字迹模糊,建筑物表面和橱窗乱贴乱画,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同时,有些写字楼相对较高,租户更换频繁,大多数租户搬离的时候也不会将户外广告自行拆除,所以好多楼顶广告和楼体广告无人管理维护,年久失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此外,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屡见不鲜,一店多招的违规户外广告也是层出不清,闪烁的LED显示屏造成了极大的光污染,不仅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也给夜间驾驶人行车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以前的时候,在我家对面那栋写字楼上,最顶楼有个培训学校,学校的老板在窗户上部安装了LED显示屏,晚上下了课也不关,每到睡觉的时候就让那滚动的显示屏照的睡不着啊!”一位住在财源街附近的居民向记者说道。

  为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城市环境,促进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岱庙执法中队在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领导下,攻坚克难,多措并举整治户外广告。

  自2017年开展泰城户外广告整治以来,岱庙执法中队对东湖路、财源街、南关大街、奈河东路等主次干道违规设置及破损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共计拆除各类户外广告1200余处。此次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前期,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辖区内各类户外广告进行逐路逐街摸底排查,建立户外广告登记台账,进一步摸清了辖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基本情况;中期,认真梳理,逐户走访,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商户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得到了绝大多数商户的理解和支持;后期,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加强日常督查,若发现问题,要求设置人依法整改,做到一经发现,及时处理,杜绝已清理问题反弹,推动了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向常态化发展。

  “自从开始创城后,不管是道路上还是小区内,这生活环境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像这通天街一样,这广告招牌都统一换成这种复古形式的了,和这老县衙、通天街的建筑风格融为一体了,看着就舒心!”一位到南实小接孙子的老大爷说道。

  2020年1月1日起,《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它是由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由总则、规划管理、设置规范、安全维护、法律责任、附则六章组成。系统的表述了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应当遵循的要求和原则。比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情形有哪些;设置人对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有哪些。此外,还要求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设置。

  “今年由于疫情的原因,不少店面都在转租,我儿子和儿媳妇正好想租个店面,开个服装店。今天,我看到执法人员在宣传这个《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给我解答了不少相关知识,也领了一份宣传单页,回去给我儿子和儿媳妇看看,该准备的准备,该报备的报备,少走冤枉路,少花冤枉钱。”有群众说道。

  《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的实施,为泰安市实现户外广告和招牌规范管理提供了地方法规依据,不仅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改善城市景观风貌,也消除了诸多安全隐患。去年台风“利奇马”到来时,由于积极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拆除了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才未发生户外广告掉落伤人事件。今后,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同时,也会加强《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打造靓丽街景,提升城市品味。(通讯员 辛鑫)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