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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救助站解群众燃眉之急

2020-06-23 17:3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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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23日讯 1月20日,张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新泰市汶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汶河路汶河煤矿东路段时,与一辆顺行的的不详三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部分损坏,致张某受伤。当日张某被送往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后因伤情过重转入泰安市中心医院治疗。

  由于张某家庭条件不好,新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救助站得知情况后,主动联系当事人家属为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手续上报至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办公室后,经审核,依法垫付张某抢救费23625.09元,张某得到及时救治,其家属对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感谢。(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