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泰安频道 > 区县 > 正文

岱岳区深化法律援助机制创新探索推行“法律援助+心理疏导 ”工作模式

2020-06-30 14:1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6月30日讯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更好的质量和效果。今年以来,泰安市岱岳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深化法律援助机制创新,探索推行“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工作模式,对需要进行心理疏导和辅导的困难群众及受援人提供免费的心理疏导服务,取得良好成效。

  今年4月份,岱岳区天平街道的刘女士(化名)来到岱岳区法律援助中心,就离婚问题到法律援助窗口进行咨询,经过法律援助窗口值班律师了解,女方婚前有自己的小生意,一直做着,比较稳定。男方也做着小工程,收入还可以。男方对于女方管理钱财有些不放心,女方就觉得男方心眼小,在平日的开支上男方付出的比女方少些,女方觉得不平衡,也很委屈,所以女方提出与男方协议离婚。但是双方因为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达成协议。

  值班律师在对当事人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的同时,发现当事人心理压力特别大,为了更好的帮助刘女士,当即同岱岳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进行联系,介绍刘女士进行心理咨询。

  在岱岳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心理咨询师郦慧荣为刘女士做了家庭婚姻测试,分析了具体原因,通过专业的心理咨询和疏导,缓解她紧张的心理和情绪,并就如何处理家庭关系,消减夫妻间矛盾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此后的一段时间,刘女士又先后三次来到婚姻家庭辅导中心接受心理咨询。看到刘女士精神状态有了很大改善,又了解到刘女士和孩子现在家庭生活有很大转变后,郦慧荣老师感到很欣慰,同时,鼓励她要继续努力,积极面对问题,处理好家庭关系,相信以后的生活一定会更加美好。

  这是岱岳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同时,适时介入心理疏导服务,帮当事人解开心结,实现了案结事了的一个缩影。

  郦慧荣老师表示,在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有一部分当事人,尤其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心理需求和自身权益得不到充分满足,很容易出现消极情绪和不良心理倾向,尤其是经济困难和特殊情形叠加在一起的时候,更凸显心理问题的严重性,这个时候,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律上的帮助,还需要心理上的疏导。

  岱岳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在法律援助日常接待当事人过程中,特别是在涉及婚姻家庭、赡养老人、交通事故等法律问题时,对发现有部分当事人思想偏激或有心理困惑的,及时与心理咨询师联系,对当事人给予法律和心理的双重援助,对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化解当事人的心理问题和不良情绪,进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岱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法律援助工作与心理咨询工作有机结合,联合岱岳区妇联、区民政局,在岱岳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开展法律援助对象免费心理疏导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接待或援助过程中对存在焦躁、心理失衡等负面情绪或心理方面问题的群众引导至心理咨询工作室,进而有效地开展疏导,对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化解当事人的心理问题,引导群众以健康理性的心态依法维权,实现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和心理需求间的平衡,在努力帮助当事人成功化解“法结”的同时,又能有效化解“心结”。针对当事人的不同心理特点,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主动建议当事人接受后续的心理辅导,帮助其调整心态,重振信心。

  据统计,目前,岱岳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受理援助案件的过程中,已经为20余名群众提供了心理咨询服务。(通讯员 胡向飞 张勇)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