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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学法人人听 基金宣传永不停

2023-03-02 17:35:4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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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2日讯 为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近期,泰山区交警城西大队救助工作站到英雄山社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宣传活动。活动中,救助民警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新政策、新要求进行了宣传讲解,并与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积极解答社区居民的疑问,对居民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进行记录备案,还通过举例、问答的形式让社区居民深刻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申请范围、流程等事项。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日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日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救助基金使用范围更加广泛,增加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作为救助对象,将骨灰寄存和安葬等服务费用纳入垫付范围。

  通过此次活动,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到救助基金解难纾困、扶危救急的惠民利民政策,提高了救助基金的知晓率,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期间,事故处理民警还向社区居民和小朋友普及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讲解了驾驶非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导鼓励小朋友们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争当文明交通小使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通讯员  彭成)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