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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继续按照每人115元执行

2024-01-11 11:01:25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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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11日讯 近日,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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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价格〔2023〕1035号印发《关于明确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明确“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继续按照每人115元执行,3日内有效,有效期内不限制游览次数”。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按规定做好票价公示。附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1035号)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1035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泰安市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核定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泰发改价格〔2023〕35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继续按照每人115元执行,3日内有效,有效期内不限制游览次数。二、景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你市和景区制定实施更多形式、更具优惠的门票减免措施。三、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期满前3个月重新报批。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