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3·15”金融消保每日提丨代缴保费“真方便”吗?

2024-03-16 20:49:5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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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6日讯  2018年,王先生好友谢某向其推荐某年金类保险,王先生在网上查看该险种保险责任内容后感觉不错,通过谢某购买了年缴保费10万元的保险,并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了首期保费。然而,第二年谢某谎称保险费用过高,可能有被银行误认为存在洗钱行为的风险,劝说夫妻二人改为现金缴纳,并由其代缴,王先生夫妻二人认为这种代缴保费的方式很“方便”。然而,2021年10月,王先生收到保险公司的短信提醒,告知其该保单已经失效。

  案件分析

  这起案件最大的风险点其实就是“代缴保费”。通过他人代为缴纳保费,而不是亲力亲为,且后期客户对缴费记录没有确认,容易存在缴费信息差。

  风险提示

  明令禁止“代缴保费”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资金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收付管理。保险销售人员不得接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委托代缴保险费、代领退保金、代领保险金,不得经手或者通过非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本人账户支付保险费、领取退保金、领取保险金。

  及时查询保险缴费情况

  个人应定期查询保险缴费记录,确保缴费正常。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保险机构采取一定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客户在投保过程中,应时刻关注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切勿轻易将个人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降低信息泄露风险。(通讯员  邹娜)

责任编辑:单虎
新闻关键词:保险保费风险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