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泰安频道 > 法制 > 正文

男童骨折起纠纷 岱岳区司法局角峪司法所倾力调解化矛盾

2019-06-11 08:4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泰安6月11日讯  近日,岱岳区角峪镇中心幼儿园六一儿童节活动中,6岁的马某轩高高兴兴的上台表演节目,台下的老师、家长和回访的司法所工作人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三个月前,学生马某轩在课上玩游戏不慎摔倒骨折,马某轩的家长与角峪镇中心幼儿园一同为赔偿问题来到岱岳区司法局角峪司法所寻求调解。

  角峪司法所所长彭元秀了解情况后,立即展开细致调查询问,并对家长和幼儿园双方从情、理、法三方面进行循序渐进的开导。根据《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本案中,中心幼儿园老师在课上对学生教育、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制止危险性游戏,未对游戏做出必要安全保障,导致学生受伤,应当承担责任。

  马某轩经泰安市中心医院诊断为右肱骨外踝骨折,花去医疗费1000余元,治疗期间共用去交通费1040元,根据病历要求,养伤期3个月,共用去营养费、监护人误工费等1000余元,合计12974元。因角峪镇中心幼儿园曾给幼儿上人身意外伤害险,根据保险赔付要求和学生家长赔付主张,经司法所、保险公司两方共同仔细核对,对学生家长赔付12974元的要求进行支持。

  经调解中心幼儿园自愿赔偿马浩轩及其家长人民币12974万余元。双方达成协议后,赔偿款由幼儿园法人当场垫付。至此一场纠纷妥善解决,双方均表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通讯员  朱应晗  李冉)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