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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登记饲养犬只 泰安开出首张罚单

2020-12-10 09:2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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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0日讯 《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泰安文明养犬的新里程。经过5个多月的管理实践,社会面流浪犬明显减少,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的情形几近绝迹,大多数狗狗也都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截至目前,泰山警方共收到挂牌网上申请6436件,通过审核6342件,已发放犬牌5997个,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观念逐渐形成。但是有少数犬主对《办法》的相关规定置若罔闻,受到公安机关警告后仍然不为自己的爱犬登记挂牌,最终受到处罚。

  2020年12月2日,徐家楼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查时,发现孙某未经登记饲养犬只,于是给予其口头警告并责令一日内整改。12月3日,民警再次对孙某犬只登记情况进行核查时,发现其并未按期整改。根据《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给予孙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泰安首张未经登记饲养犬只的罚单就此开出!

  文明养犬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体现,争做文明养犬人,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是每名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在此发出倡议:

  1、依法养犬。及时为您的爱犬办理相关手续,不超养犬只,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出门为犬只佩戴犬牌。

  2、文明养犬。不带犬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照顾好爱犬,携犬外出时遇到老人、小孩和孕妇,请自觉避让,防止爱犬乱吠乱叫、伤人、夜晚狂叫等扰民现象发生。

  3、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或硬皮纸)和塑料袋,随时清理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4、健康养犬。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狂犬病等疫病的预防措施,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

  5、安全养犬。请将爱犬圈养或链束,外出遛犬时请为爱犬戴上犬链、嘴套等,避免伤人、打斗、走失等意外。(据“泰山警方”)

责任编辑:单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