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泰安市制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23-12-15 20:47:1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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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5日讯(记者 周宁 见习记者 李明慧) 12月15日,记者从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去年以来,泰安聚焦实施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把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作为抓经济谋发展的总引擎总抓手,企业创新活力得到持续释放,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10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居全省第7位;工业技改投资、制造业技改投资分别同比增长18.7%、28%,居全省第4位、第1位。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试点园区、试点县(市、区),数量均居全省第一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企业创新工作部署,规范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助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培育体系,构建创新发展新优势,结合泰安企业创新特别是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作实际,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泰安市新型工业化促进条例》,制定出台《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建立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库,建成“市级-省级-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梯次培育体系,为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为科学制定《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一是强化政策研究。年初即启动政策研究和考察调研,搜集整理国家和各省、市有关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政策文件,逐一研究、分析、对比,作为重要参考。二是开展工作实践。实施企业创新“育苗”工程,首次开展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申报标准、组织专家上门精准辅导,组织115家企业申报。以115家企业为样本,形成《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调研报告》,掌握企业技术创新一手资料。三是严格制定程序。先后征求县市区(功能区)工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定向征求部分重点企业意见,通过市工信局网站公开征求了意见;经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通过,于11月27日正式印发。

  《办法》由总则、认定、评价与管理、附则4个部分22条组成。总则部分明确了开展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目的、依据、定义、工作原则和部门职责。认定部分规定了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申报周期、基本条件、认定程序、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和认定等。根据申报标准,凡在泰安注册的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类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企业符合财务、信用、规模、试验设施、管理体系等条件的,均可申报。评价与管理部分规定了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评价、管理、变更程序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每年提报技术创新发展情况,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价。评价参照认定工作程序和标准组织,对评价合格的予以确认,评价不合格的将被撤销称号。附则部分对县市区(功能区)工信部门作用发挥、评价指标体系、文件解释机关及文件有效日期作了规定。

  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强统筹,认真抓好宣贯解读,推动《办法》贯彻落实。建立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做好培育、认定、复核、退出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跟踪服务,总结推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优秀成果和典型经验,切实提升全市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为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张斌